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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爱犬寄养超期被阉割  
chenmo性别:男<br>状态:离线<br>积时:4 个月 15 天 17 小时 14 分 26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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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爱犬寄养超期被阉割

2008年04月28日 新京报

  本报讯 上海市民龙小姐到宠物诊所领回自己寄养的英国腊肠犬时,发现自己的爱犬被宠物店阉割了。双仪宠物诊所解释称,因为宠物主人寄养超期,他们是按照“行业内普遍规定”处理的。

  4月6日下午,龙小姐把养了两年的英国腊肠犬送去虹口区密云路上的双仪宠物诊所寄养。她原本打算将腊肠犬寄养1天。按照双仪宠物诊所的收费规定,每天收取30元的寄养费,她交了相当于10天期限的300元押金,并在寄养登记单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和手机电话。因为有急事,龙小姐并没有仔细看登记单上的内容,“后来我才看到,上面写着‘逾期不认领宠物店有权自行处理’。可是究竟怎么处理,当时并没有任何人告知我。”

  4月22日晚上,从北京回来的龙小姐去宠物诊所打算将腊肠犬带回家。“我看到小狗脖子上带着护圈,就知道出事了。”龙小姐说。

  记者当晚来到双仪宠物店,老板王先生拿出龙小姐签字的登记单解释,龙小姐注明只寄养1天,但是她付了相当于10天的300元寄养押金,这样算起来寄养的最后期限是4月16日。现在寄养时间已超期6天,诊所就将它作“遗弃狗”处理。在王老板出具的登记单上,记者看到有一条条款写着:“逾期5天不来办理续住手续,我所有权处理该犬、猫”。

  上海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告诉记者,龙小姐在和双仪宠物诊所签订寄养登记单时,已经和对方形成合同关系。她超过寄养期限却没有去领宠物狗,在法律上存在一定责任。但是双仪宠物诊所制定的格式条款中做出了不利于消费者的条例,根据《合同法》,需要对消费者进行特别具体提示。”

「该帖子被 chenmo 在 2008-4-29 14:05:06 编辑过」

TIME: 2008/4/29 14:04:32  IP: 211.1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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